资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9日
在资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资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安国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资中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个取向、两个建成、三大攻坚、六个资中、十大行动”的总体发展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四大检察”[1]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455人,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398人;受理审查起诉705人,依法提起公诉430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8人,起诉29人;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54人,起诉88人;批捕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23人,起诉142人;批捕毒品犯罪35人,起诉29人。如,批捕了跨境运输海洛因1300余克的曾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捕新型网络犯罪44人,起诉34人。如,起诉了利用手机APP网上聚赌抽头渔利的张某等人开设赌场案。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集中办案力量,批捕了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涉及1500余名被害人的包某某等人特大电信网络荐股诈骗案108名犯罪嫌疑人,形成的《与软件从业者、支付平台相勾连网络荐股骗局周期更短得手更快亟需加强监管预防》专报信息得到肯定。
(二)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高度关注经济转型、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新需求,强化经济风险的司法防控,注重追赃挽损和矛盾化解,确保县域经济安全,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风险型犯罪2人,起诉3人。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向7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4.5万元。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活动,大力整治欠薪行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认真开展对口帮扶,选派5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开展援彝工作,选派1名干警到凉山州金阳县检察院帮助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沱江流域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2]案件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如,针对有的镇饮用水源地未实行封闭管理、有使用农药痕迹、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相关镇均已整改、回复。
(三)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着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人,起诉17人。研究制发了《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17条工作措施。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搭建常态化检企沟通平台,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联系走访民营企业2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监督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3],促进金融监管,批捕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2人,起诉4人。加大对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司法保护力度,起诉制假贩假、侵犯商标权犯罪2人。如,起诉了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的邓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烟案。
二、加强社会治理,优化法治环境
(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每案必查、一案三查,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联动批捕、起诉等职能,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加强引导,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全年共批捕12人,起诉19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件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强化线索移交、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如,起诉了市检察院指定我院管辖的威远周某某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又如,起诉了长期盘踞高速路口,强收揽客介绍费的吴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形成的《盘踞交通节点的“路霸”呈现组织化、区域化趋势亟待综合施治》专报信息得到肯定。聚焦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镇提出检察建议3件,促进校园安全、网吧监管等专项治理。
(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4]。加强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制度,畅通“信、访、网、电”诉求反映渠道。办理控告申诉类案件20件;邀请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4件;运用远程视频接访1次。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5]并投入使用,打造“一站式”便民快捷的绿色服务通道。开展平安建设“五大行动”[6],深入孟塘、龙江等8个镇、95个村社,走访1500余人次,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20次。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综合整治4次。
(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天使在路上”专业团队优势,强化未成年人特殊、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犯罪,批捕19人,起诉15人。最大限度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捕11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封存犯罪记录[7]25人。做好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工作,开展心理测评4人次、心理辅导8人次,跟踪帮教的4名在校高中生被知名本科高校录取,综合救助留守女童的工作经验获得肯定,并被省检察院采用推广。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8],选派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全县136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做好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挂牌监督3所学校,实地走访检查15所学校,与教体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禁止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事教育行业规定》,在全市率先建立禁业机制,推动行业治理。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人、撤案13人;追捕3人,追诉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件;提出抗诉1件。加强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安全设施、教育管理的监督,实行“派驻+巡回”检察模式,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8件;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2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案件6件,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与法院联合制发《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2件。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审查核实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的23名特赦人员资料,制作特赦检察意见书,确保对特赦审理、宣告活动的全程同步监督。落实好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提高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规范案件移送、强制措施衔接等工作,受理7人,起诉6人。
(二)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树牢“定分止争”理念,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提高监督精准度。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如,办理了黄某某等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构借款事实和法律关系,企图通过诉讼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
(三)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突出“一手托两家”定位,既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又做好非诉行政检察[10],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如,针对生态环境部门怠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能职责,保证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着力延伸监督职能,从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治理机制等方面入手,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城市管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1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如,针对保健品市场乱象,开展专项调查,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7条,均已立案。
(四)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设置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场所,构建“履职发现、群众举报、内外移送”的线索发现机制,增强公益保护合力。全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1件,立案45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检察建议2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靶向监督。构筑食药安全检察屏障,针对网络外卖餐饮市场存在的问题,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约谈外卖商家,责令改正2家,处罚2家,罚款2万元,下线不合格网络餐饮提供者200余家;针对部分幼儿园食堂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及个别校园周边农户无证供餐的问题,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学校和农户责令整改。构筑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屏障,针对拖欠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的问题,督促人防部门追缴到位。构筑英烈保护检察屏障,针对喻培伦大将军青年读书处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通过“回头看”后续跟进,现已修复完毕。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针对非法猎杀、交易野生动物的问题,依法对3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公益损失并登报道歉。
四、坚持党的领导,注重自身建设
(一)突出政治统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各类专题学习17次、教育活动12场次,专项整治检视剖析出的6个方面20个问题,领导干部带头撰写调研文章12篇。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党组报告重大事项6件次。创新推行“党建+”工作模式,获市委采用推广。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联席会议4次,扎实开展案件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稳妥处置网络舆情风险2起,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二)落实各项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捕诉一体”[11]办案机制,加强侦诉衔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出庭公诉、庭审抗辩和类案引导,参与庭前会议32次,组织听庭评议4次,“四类人员”[12]出庭作证9人次。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做好值班律师、刑事和解、量刑协商等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76件,适用速裁程序20件,提出量刑建议112人。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按照一件事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将14个内设机构整合精简为8个,突出了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稳步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投入资金50余万元的“智慧检委会”应用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5次。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点对点”回复12条,编送工作联络专刊4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视察工作等活动12次。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整治,组织案件质量评查6次,发布办案期限预警43期。加强司法风险防控,排查梳理风险点32个,制定防控措施40条。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召开新闻通气会2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2条、重要案件信息23条、法律文书276份。充分借力融媒体,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推送检察动态900余条,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省、市级媒体采用65篇。
(四)狠抓纪律作风。围绕“一岗双责”,坚持从严治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市委政法委纪律作风巡察反馈的2个问题、市检察院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0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完善党组议事、会议纪律、请销假等管理制度9项。做好惩防衔接系统防治项目及“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的“以案促改”工作。推进政法队伍建设“五大工程”,深化“船城检察·廉政先锋”品牌建设,第二党支部被命名为市级“廉洁细胞”。
(五)强化专业能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三类人员”[14]管理,新招录干警4名,任命检察官助理4名,将劳务派遣的4名书记员转为直接聘用。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业务轮训23人次,开展各类培训544人次,全面增强干警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注重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编发资中检察信息113期,市级以上采用47篇;编发《检察研究》12期,省级以上采用8篇。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多次被肯定,获“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检察系统综合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等各级各类集体表彰15项、个人表彰44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工作思路和举措还需深化细化实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四是科技应用水平和检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努力克服和改进。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聚焦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紧扣建设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四川丘区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干出成效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用力,在平安建设中展现担当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推动构建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三、奋勇争先,在法律监督中贡献力量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查找补足履职中的弱项短板问题,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谋划长远,在改革创新中更有作为
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积极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后续的职能融合、办案衔接工作,充分释放改革效能。
五、严管厚爱,在从严治检中锻造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用好巡视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检察宣传、检务公开力度,展现检察形象,不断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严格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发展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四川丘区经济强县贡献检察力量。
资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这四大检察职能。
[2]公益诉讼: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据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和诉讼程序性质的不同,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3]三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央财经办发出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
[4]枫桥经验: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创新开展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行捕人少,治安好”的综合治理经验。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服务平台,包括12309大厅、网站、服务热线、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
[6]五大行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大走访、大宣传、大汇报、大服务、大整顿行动。
[7]犯罪记录封存: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材料予以封存,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公开的一项司法保护制度。
[8]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加强校园安全、教职员工队伍管理、预防性侵害的检察建议。
[9]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10]非诉行政检察: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授权,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监督。
[11]捕诉一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
[12]四类人员:刑事案件侦查人员、证人(含被害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
[13]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4]三类人员:人民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