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资中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窃取民营企业生产用煤价值逾1100万元的团伙盗窃案出庭支持公诉,为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公诉人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公诉人的出庭水平和公诉履职能力,资中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开展了听庭评议活动,评议活动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公诉业务骨干及资中县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参加,此次活动还邀请了两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
本次听庭评议以旁听庭审、庭下评审的方式开展。庭审过程中,参加听庭评议人员认真进行了观摩记录,庭审结束后,资中县人民检察院专委杨雪艺主持召开了评议会,评议人员围绕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证据分析、法庭辩论等方面对公诉人的出庭情况进行了评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出庭行为规范,庭审效果整体良好。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内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提出了相应的注意事项和改进意见,出庭公诉人表示收获颇多,在以后的出庭过程中改进完善。
资中县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规范化、常态化的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实现对公诉人和出庭公诉案件评议监督的全覆盖,切实提高刑事检察队伍的出庭水平和公诉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